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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 第 24 章 少女的歌声(第3页)

除了连衣裙衣领和鞋袜是白的,其他都是梦幻的樱花粉。靓妆的李楚楚就像她亲手打扮的娃娃,达到了李知昱定义的臭美的巅峰。

李楚楚手执话筒,和差不多风格但裙子款式不同的班长手拉手走进昏暗的舞台中央。

李知昱退到观众席的边缘,角度虽斜,好歹比舞台侧面好。他顺手将外套穿到自己身上。

《瓶中沙》前奏清灵如风铃,点亮了舞台灯光,柔和的光线将李楚楚染得更粉莹,跟轻盈的曲风相得益彰。

李知昱莫名一怔,好像看到了一个全新而陌生的李楚楚。

她不是他的半路妹妹,只是一个同龄女生,长相标致,浑身洋溢着富有魅力的可爱。

观众席尖锐的杂音打断他的浮思,有男生吹起口哨。

李知昱循声望去,依稀是初二的区域。

树梢的枝桠开满凤凰花问你知道吗成长要代价

李楚楚的歌声又将他拉回来,她唱阿sa的部分,第一个开口,嗓音清甜软绵,融入每一个音符里,似乎再也找不到第二首适合她的歌曲。

李知昱第一次看李楚楚登台献唱《瓶中沙》时,他的感受浅薄而粗糙,早已淡忘,只留下一个好听的印象。

现在同样好听,令他多了一种朦胧的欢喜,像缠绕灵魂般好听。

歌曲来到了合唱部分,两个女生缓缓汇聚回舞台中央——

瓶中沙写的话问你是否还牵挂

那张年轻熟悉的脸颊留长的发逃离过的家

李楚楚往李知昱这边看了一眼,他不清楚她怎么知道他的站位,或许登台前瞥见,或许心有灵犀,也或许只是早排练好的动作。

他和她的目光似乎在半空交汇,耳边回荡的一句“逃离过的家”,隐隐叩醒童年的点滴回忆。

他们也一起逃离过家。

当歌词同时印证心事和往事那一刻,《瓶中沙》不再只是一首简单的流行歌,而成了青春的载体,承载着少女的歌声,少年的情窦初开,和他们对未来的憧憬与约定。

记得多年后的下午茶我们约好要一起喝下

李楚楚和同伴手拉手,一起鞠躬谢幕。

刚刚的杂音又响起,再度打断李知昱难得的享受。叫声还是来自同一个方向,也不知道是李楚楚的那个忠实拥趸。

覃德亮不知道从哪个角落冒出来,肘击李知昱胳膊,他才回过神。

覃德亮看着他的黑外套,说:“粥哥,穿那么多,很冷吗?”

李知昱没空跟他吹水,绕去舞台后方找李楚楚。

李楚楚从舞台另一侧退场,下了楼梯就看到人。

“哥,我唱得怎么样?”

李知昱把挂臂弯的外套递给她,“先穿上,等下感冒回家又挨骂。”

李楚楚打着寒颤,套回盔甲般的男式外套里,立马从洋娃娃变成了“冰马俑”。外套残留体温,她瞬间不冰了,起码是“暖马俑”。她深吸一口气,除了空气的冷、发胶和化妆品的香,还隐隐闻到外套上的“哥味”——瞬间好像回到小时候,她能隔着两层蚊帐闻到他头上洗发水的清香。

她甩着宽大的袖子,嘿嘿一笑,旋即忘记索要节目评价。

反正李知昱都会说好。

“粥哥,我帮你同楚楚影张相啊。”覃德明举着索尼的数码相机,今晚到处游蹿。

“好啊。”李楚楚靠近李知昱,像小时候一样,拉着他的臂弯。

李知昱的胳膊却不再像小时候一样,变结实了,也变生硬了。这份坚硬病变似的,慢慢传染到了脊梁。

覃德明只是一个摄影菜鸟,毫无构图,也没有意识到男模特的不自然,把人拍进去就算大功告成。

“等等,”李楚楚喊道,“我先把外套脱了,太难看了。”

李知昱蹙眉,想训她时才慢慢恢复自然,说:“要风度不要温度啊?”

李楚楚没理他,脱了外套丢给覃德明,重新勾着李知昱的臂弯,往脸颊边比了一个耶。

作者有话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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