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算是盗墓贼也不会连墓主的尸骨也不放过,更何况是将死亡和坟墓做成食物。
巧克力看上去都不美味了啊摔!
布兰登想了想,才明白过来她的意思,他有些惊讶,不过并没有勉强她去吃,而是主动将彩蛋和小零食都放回了盒子中。
“抱歉,我没有考虑到你的心情。”
陆长缨不以为意地说:“别放在心上,我早就明白各国自有风俗习惯,求同存异,尊重就好。”
她还开了个玩笑:“你在吻我之前,也没有问我是否吃狗肉——当然,我是没吃过的——不然难道你要因为不慎误食狗肉而忏悔吗?”
布兰登好笑又好气地瞪了她一眼。
“这听起来一点都不有趣。”
陆长缨眼睛一转,忽然一本正经地说:“好吧,我必须要坦诚,虽然我没吃过狗肉,但我从小到大吃过无数的内脏鸡爪猪蹄鱼头,还有炸蝉蛹和炸蚂蚱……”
她冲布兰登眨了眨眼睛,声音故意放得又轻又柔。
“抱歉,我事先没有告诉你,但不出意外的话,我之后还会继续吃。如果你决定分手……”
她没能说完。
布兰登亲了上来。
湛蓝天空,白鸽盘旋着在教堂尖顶飞过,唱诗班空灵的歌声在空中飘散。
“不,我不会分手。”
一吻毕,他们没有分开,依旧视线交缠,气息相闻。
布兰登和陆长缨贴的很近,距离接吻只隔几厘米,神情中有种陌生的偏执,一闪而过,快到几乎让人忽略。
布兰登忽然提到一个不相关话题。
“我从小领受圣餐,吃面包,喝葡萄酒。”
陆长缨下意识问道:“什么?”
“马太福音提到,耶稣拿起饼来祝福,说这是我的身体;又拿起杯来祝谢,说这是我立约的血。”
布兰登弯了弯眉眼,碧绿眼眸含着恶作剧般的笑意。
“我们吃下圣餐,得以食用祂的血和肉,使罪得赦。”
陆长缨忽然就明白了他的意思。
他大爷的,这个金毛小子有些过于擅长举一反三了吧!
布兰登慢条斯理地问:“现在你要和我分手吗?”
……这还能忍?!
陆长缨扑上去,重重咬住他的嘴唇,含糊不清地说:
“做梦吧,你这个混蛋!”
布兰登早有准备,一把接住她,然后紧紧搂在怀里,笑容是前所未有的灿烂。
“如果是和你,做一对混蛋情人也不错。”
陆长缨泄愤地去咬他的舌尖,而那条狡猾的舌头反客为主,熟练地登门入室,和之前表现谨慎到进一步退三分的仿佛不是同一个人。
该死,中计了。
陆长缨节节败退,气喘吁吁抵住布兰登的肩膀,艰难地喊道:“这还在教堂的范围之内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