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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2章(第1页)

赵谌就跟在军中,与他的姑母不同,几乎没有什么人知道他“大宁郡王”的身份。

这是他的母亲为他求来的,当然他想要完全隐藏身份不容易。

无论是他的脸还是他的手,以及他说话时温文尔雅的声调,都绝不可能是一个寒门子弟能有的。

至少是个宗室——有人这么猜,不过大家又很快不去猜了。

一是因为猜他的身份不安全,二是因为他身边只带了两个仆役,这样的排场和宁福殿下天差地别,没人会想到他是个郡王。

他清晨与其他军官一起,到中军帐点卯,他只是个参军,身份不高,因此藏在别人后面。

点过卯后,如果没有行军,他要到参军帐中工作,他不懂兵事,即使挂着这个职务也只能做些最简单的活计,比如起草文书,撰写军报。

另一位老参军见过他的字后就非常感慨。

他说:“殿下的书法承自太上皇,也算是千里挑一了,可小郎君这手书法,来日必成大家。”

从这之后所有写字的活都给了他,非常无聊,而且也有点累。

要是行军呢,他就得跟着大家一起骑马,等到了扎营处,他得熬夜抄写所有需要抄写的文书。

但赵谌还是不吭声,他吃着参军份例的饭,睡着参军份例的帐篷,早上醒来时帐篷里的水壶不能立刻倒水,那里已经结了一层冰。

母亲在他临行前说:“去跟着殿下,一来是为了让你活命,二来你亲见了才能死心。”

赵谌说:“母亲,儿不曾有他念。”

“你怎么会没有?你的父亲是皇帝,你的祖父也曾是皇帝,你是嫡子长孙,你要是没有野心,岂不是太奇怪了?”

赵谌还是垂着头,母亲看了他一会儿。

“你须得亲眼见到她走到哪一步,她究竟如何走到那一步,然后你才会清醒过来,”母亲说,“不要学你的父亲,我不知他死前清醒没有,可那还有什么用处?”

山谷里的风,是贴着地皮卷的,带得地上的头发像荒草一样飘来飘去,带得那些临死时漫延出的恶臭又冲到了马前。

又冷,又臭,甚至还是坚硬的,敲了敲他从脖颈到肩胛,再从手腕到膝盖所有的关节。

他穿着铁甲,行军时他是不穿的,但今日不同,他有一套不曾雕花的铁甲,十分精良,和座下这匹性情温和稳重的战马一样,都是长公主送的。

铁甲让他感到很不舒服,这铁质的笼子禁锢着他的每一处关节,他没办法舒服。

赵谌向着前面那个遥遥的背影处看了一眼。

她披着一件皮毛大氅,大氅下是一套明光铠。

她那身铠甲,比他的更沉重,可穿在她身上又是那么自如!

赵谌将目光又向着前方看去。

他所在的中军,位于一片相对开阔的河滩地,向前望去,能看见前军的旗帜在缓缓挪动,向后看,后军的辎重车辆在雪泥里碾出深深的辙印。

灵鹿大旗就在安国的身后,周围有许多灵应军,保护大旗,也保护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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